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即千克/米2),凡指数大于25为肥胖。
肥胖的原因可有:代谢失调、丘脑病变、内分泌因素、遗传因素及活动过少、饮食习惯等。孕期体重增加超过15千克者为体重显著增加。
肥胖妇女孕育中可能发生下列问题:
(1)孕期并发症、手术产、产后出血发生率增加
50%发生高血压,10%出现明显蛋白尿,妊娠糖尿病增加1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危险性增加16倍,过期妊娠为正常孕妇的3.5倍,产程延长为正常孕妇的3倍,阴道手术助产和剖宫产分别高出3.5倍和2倍。
(2)巨大儿的发生率增加
肥胖孕妇孕期体重增加显著,不但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生率增加,且巨大儿的发生率也明显增加,为正常孕妇的3倍以上;新生儿可出现一过性低血糖。
为了降低肥胖孕妇的孕期并发症,肥胖孕妇应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加强产前监护,学会自我监护,及早预测巨大儿。孕期营养要合理,既不过量也不限制,把孕期体重增长控制在10~13千克较为合适。临产时要警惕宫缩乏力、产程缓慢、胎儿及新生儿窒息,新生儿出生后6小时要警惕无症状性低血糖,要早喂母乳,有低血糖者可静脉注射葡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