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孕期、产期、产后对母婴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危险因素时,称为高危妊娠。凡有下列情况者,均属于高危妊娠:
①孕妇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者。
②孕妇身高低于1.5米者。
③孕妇体重少于40千克,多于80千克者。
④不孕3年以上、经治疗后怀孕者。
⑤有异常妊娠或分娩史(自然流产、死胎、死产、先天异常儿及难产史)者。
⑥有孕期出血、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征兆者。
⑦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
⑧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心脏病、糖尿病、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肝脏疾病、贫血及活动性肺结核等)者。
⑨妊娠期特别是怀孕早期接触过有害、有毒物质(如铅、有机汞、放射线等)者。
⑩母婴血型不合者。
⑾过期妊娠者。
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者。
⒀骨盆异常者。
⒁胎位异常者。
⒂妊娠合并生殖道畸形者。
⒃胎盘功能不全者。
⒄羊水过多(过少)者。
⒅多胎妊娠者。
⒆怀疑巨大儿者。
⒇其他如瘢痕子宫(包括前次剖宫产不足2年、非孕期子宫肌瘤挖除术后等)者。
胎儿监护是了解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方法。通过胎儿监护,可以了解胎儿的个数、大小、有无畸形、生长发育情况、生长环境以及有无缺氧情况等。胎儿监护包括自我监护和医疗监护,医疗监护又可分为孕期监护及分娩监护。胎动计数是最好的自我监护方法。目前胎儿监护的方法很多,临床常用的有超声监护、胎心监护、脐动脉血流速度监护、胎儿心电图监护、胎儿血氧饱和度监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