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以上的孕产妇,尤其是第一次生育者,发生并发症的机会较多。因此,国际上规定35岁以上的初产妇为高龄孕妇,产科医生也把他们列为高危妊娠对象。
对于高龄孕妇来说,不论初产还是经产,首先是其出生先天性痴呆和某些先天性畸形儿的机会增加。以最常见的先天愚型为例,35岁以下孕妇发生率为1/8000以下,35~39岁孕妇发生率为1/250,40~46岁的孕妇发生率为1/100。所以,高龄孕妇一定要到产前咨询门诊接受产前诊断,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选择性流产。
其次,高龄孕妇患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的机会增加,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等,不仅影响胎儿发育,还对母亲健康构成威胁;此外,还易发生流产、早产和胎儿死亡。
第三,由于高龄孕妇的骨盆各韧带及盆底肌肉弹性降低,会使产程延长,难产、手术产机会增加,新生儿并发症机会也增加。所以高龄孕妇应到条件较好的医院分娩,必要时还应提早人院待产。不过对已有顺产经历的高龄孕妇而言,再次分娩一般不会困难。
高龄孕妇只要做好围生期保健,加强孕期、产时监护和产后护理,大多数异常情况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