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妇女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和平时的爱好,选择适当的运动方式。一般说来,孕早期活动量不宜过大,如到户外散散步,打打太极拳,或做做广播操等。怀孕4~7个月时,运动量可逐渐增加,运动方式可以是打乒乓球、投篮、托排球、慢跑等。妊娠晚期运动量相应减少,散步、到户外吸收新鲜空气是较适宜的运动。运动一般在早孕反应消失后便可开始。应每天坚持锻炼,运动量逐渐增加。但每次活动时间不宜太长,半小时内为宜,如果感觉疲劳,随时可以停止。妊娠早期或晚期,应严禁做跳跃、旋转和突然转动等剧烈的、大运动量的锻炼,以防止早产和流产。带有比赛性质的运动,容易造成精神紧张,孕妇不宜参加。凡有流产、早产征象,或过去有流产史或有其他并发症者,不宜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