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品行不佳、成绩不良、不健康心理问题等是嫌弃儿童形成的自身因素
儿童的品德、性格行为以及学习成绩等方面的因素。品德不良是嫌弃儿童形成的主要问题,其次才是成绩问题。成绩不良的学生不一定被排斥,而品德甚差的学生一定会被嫌弃。但是,在教师成就本位观念的作用下,很多成绩不良学生最终沦为品德不佳者。性格行为方面,最易被孤立的是攻击性儿童,其次才是脾气怪癖、难以相处的儿童。
儿童的心理因素。在认知方面,嫌弃儿童对价值观、道德行为规范的认知有偏差,不能正确地理解人际交往,以至于对自己被排斥的境况不能理智归因。自我意识强的儿童归因于他人,产生怨恨情绪;自我意识弱的儿童归因于自身的能力,产生无助感,最终采取异常行为方式进行宣泄。在情感方面,嫌弃儿童情感发展不够协调,情绪控制能力差,常产生消极或激烈的情绪,易与他人发生冲突。有的嫌弃儿童甚至从未体验过良好的人际关系所带来的身心愉悦,缺乏积极平等交往的内在情感动力。在意志行为方面,嫌弃儿童行为方式异常,掌握不好人际交往的度。或是自卑退缩,不与他人交往,长此以往以致性格孤僻敏感,难以相处;或是过火失态,影响侵犯他人,为群体生活所排斥。同时,他们意志力薄弱,陷入被排斥的困境之后,或是畏惧困难、继续退缩,或是盲目冲动行事、采取异常行为方式。
2 学校教育人为地将儿童等级化,缺乏社会化教育,致使儿童不适应社会生活
学校教育过于强调对未来社会成员的甄别选择功能,以致于中小学也成了对未来社会成员的预备选拔机构,人为地将儿童等级化。学校教育根据学生的学业成就和行为表现,通过考试、评选三好学生等名目繁多的竞争活动,人为地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班级成了学生学业成就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竞技场。学生以优等生为荣,以与优等生交往为荣,对劣等生弃置不顾,甚至不愿与劣等生同桌,劣等生被同学排斥,成为嫌弃儿童。加之社会将学生的学业成就和行为表现与学校的声誉相联系,学校又将学生的学业成就和行为表现与教师的报酬挂钩,这些都更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加剧了嫌弃儿童的不良行为恶性发展。
学校教育价值观较单一,以传授知识为主,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个性成长及社会化教育重视不够。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心理发展只注重认知发展,忽视情意发展。采取统一的教育模式,不关注学生的个性成长,影响学生的性格成长。对学生的社会化教育不力,尤其缺乏对学生生活力的教育。所谓“生活力”,即生活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3]。为了生存,儿童必须懂得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并能内化这些观念,形成人际交往能力。加之学校教育采用单一的灌输、说教的方式,学生仅是存贮这些观念规范。社会化方面的知识,固然可采用告诉的方式,但要使人受到很好的社会化教育,则要使人感受,需要有一种情感。这要在实践中进行。因此,学校教育最终在学生的心理发展、个性成长及社会化发展等方面收效甚微。长期如此就加剧了嫌弃儿童的情感发展的不协调、社会生活的不适应。
3 嫌弃儿童在家庭、社区中形成的价值取向、规范、行为方式与群众背离,致使儿童难以进入学校群体生活中
儿童生活在学校、家庭、社区多重小社会中,他们有自己的价值取向、道德行为规范、行为方式。嫌弃儿童在家庭、社区中形成的价值取向、道德行为规范、行为方式与学校群体生活中的价值取向等有极大的差异性,致使他们很难进入学校群体生活中,为学校群体生活所排斥,沦为边缘人。
教育的基础在家庭,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长辈不正确的教养方式,如过度纵容、过度保护或缺少对儿童合理的限制,形成儿童自我中心主义,使儿童在价值取向、道德行为规范方面的认知有偏差,形成不良的行为方式,无法适应群体生活。夫妻不和、家庭剧变、单亲家庭造成家庭气氛紧张,影响儿童情感的发展,使其情绪消极或冲动,性格孤僻或偏激,行为退缩或攻击性强,常形成亲子间、师生间、同学间对立。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影响了儿童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以及行为方式的形成。家庭居所的日渐私密化(独家独院式的家居),也影响儿童交往能力的发展。此外,社区不良的风气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校园文化环境,强有力地约束着儿童的价值观、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