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自己导致“偷窃”:孩子错误地理解勇敢行为,认为敢于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把东西拿到手是“英雄”行为,可以在同伴面前显示自己的“聪明”,把偷拿的东西,与同伴共享,表达自己是有“义气”的人。这种偷窃是始于道德观认识上的错误而产生的。
泄私愤导致“偷窃”:两个学生因故吵架斗嘴,老师不公正地只批评一个学生,这个学生愤愤不平,就偷偷拿走了那位同学的钢笔。他的本意不是偷窃,只是为了报复。但最终觉得钢笔很好使,就留了下来。并觉得心安理得。
幼稚举动导致“偷窃”:幼儿在幼儿园看到可爱的玩具,爱不释手,入迷,就把小玩具放在口袋里了。回到家妈妈问他为什么把幼儿园的东西带回家,有的孩子讲不出道理,妈妈就认为孩子染上了偷窃恶习。而实际上,这时的孩子的道德概念尚在萌芽阶段,只觉得东西好玩,觉得好玩具应该与自己在一起。强烈的吸引使孩子抑制不住欲望,就会把喜欢的东西带回家,甚至有的孩子完全是下意识行为,东西带回家,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放在兜里的。
无意成习惯导致“偷窃”:父母在家乱放钱财,子女当父母不在家的时候,由于急需买某个学习用品或要缴老师规定的活动费用,在未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拿了钱,结果父母没有发觉,孩子也忘记告诉父母,久而久之,从开始无不良动机发展到外面乱花。
儿童是非善恶的标准与社会成人有很大不同。“偷窃”行为的初始动机并非一定是不道德的,起码孩子本人没意识到是不道德。所以,家长要帮助他们改掉这种习气,必须从研究形形色色的“偷窃”动机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