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1.忌病毒感染

    早在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就有人发现感染风疹病毒的孕妇,生下的孩子有畸形。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发生风疹大流行,结果导致3万个新生儿身体有缺陷。以后又有关于感染巨噬细胞病毒、疱疹病毒孕妇导致胎儿发生畸形的报道。现在,世界各国医学家一致认为,妇女怀孕期间感染病毒可造成下一代的畸形。在这些病毒中,也包括流感病毒。因此,孕妇一定要谨防流感。

2.忌用化妆

    美容化妆已成为现代妇女的一种时尚,但已怀孕的妇女在使用化妆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种化妆品应禁止使用。
    (1)染发剂
    根据国外医学专家调查,染发剂不仅有可能导致皮肤癌,而且也可能引起乳腺癌和胎儿畸形。因此,怀孕以后和月经不调的妇女,不宜使用染发剂。
    (2)冷烫精
    根据法国医学专家多年研究,怀孕妇女和分娩半年以内的妇女,不但头发非常脆弱,而且极易脱落。如再用化学冷烫精冷烫头发,更会加剧其头发脱落。另外,用化学冷烫精冷烫头发,还会影响孕妇体内胎儿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3)口红
    口红是由各种油脂、蜡质、颜料和香料等组成的。其中油脂通常采用羊毛脂。羊毛脂既能吸附空气中各种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微量元素,又能吸附能进入胎儿体内的大肠杆菌等微生物,同时还有一定的渗透作用。因此,孕妇涂抹口红以后,空气中一些有害物质就容易吸附在嘴唇上,并在说话和吃东西时随着唾液侵入人的身体内,从而使孕妇体内的胎儿受害。所以,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孕妇最好不要涂口红。

3.忌用洗涤剂

    日本学者曾经对孕卵发育障碍与环境因素的影响进行动物试验:用含有2%的酒精硫酸(As)或直链烷基磺酸盐(LAs)涂抹在已孕的小白鼠背部,每日 2次,连涂3天,在妊娠第3天取出孕卵检查,发现多数孕卵在输卵管内已极度变形或死亡。而未涂过AS或LAS剂的孕鼠,其孕卵已全部进入子宫且发育正常。
由此揭示,含有AS或LAS之类的化学物质,可通过哺乳动物的皮肤吸收到达输卵管。当孕妇体内此成分达到一定浓度时,可使刚刚受精的卵细胞变形,最后导致孕卵死亡。
    据有关部门测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洗涤剂之类物质中含As或LAS的浓度为20%左右,是用于小白鼠实验的2%浓度的10倍。因此,人们必须对引起不孕的凶手--洗涤剂之类化学物质有足够的认识。对夫妻双方都查不出明显不孕症病因的患者,女方应在月经周期的后半期尽量少用或不用此类物质,以免受精卵遭破坏引起不孕。

4.怀孕前忌服安眠药

    有的青年人结婚后,由于操劳和生活不习惯等原因,常常出现失眠、乏力、头晕、目眩等症状,甚至出现精神上的疾病而影响正常的婚后生活;也有的男青年患有早泄,性生活不理想。于是有的新婚夫妇就采用安眠药调节各种症状。这种做法对怀孕是十分有害的。
    安眠药对男女双方的生理功能和生殖功能均有损害。如安定、利眠宁、丙咪嗪等,都可作用于脑,影响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分泌。男性服用安眠药可使睾酮生成减少,导致阳痿遗精及性欲减退等,从而影响生育能力。女性服用安眠药则可影响下丘脑机能,引起性激素浓度的改变,表现为月经期间无排卵高峰出现,造成月经紊乱或闭经,并引起机能障碍,从而影响受孕能力,造成暂时陛不孕。
    为了避免影响双方的生育能力,新婚夫妇或准备怀孕的夫妇千万不要服用安眠药。一旦发生失眠现象,最好采取适当休息、加强锻炼、增加营养、调节生活规律等方法解决。从根本上增强体质,不可依赖安眠药维持。

5.忌避孕期间怀孕

妇女口服避孕药避孕失败后所生的孩子和停止服药后短期内怀孕所生的孩子,其先天畸形发生率较一般情况有所增高,即便不是畸形,其成熟度、体重、生长速度等各方面,都有明显差别。所以,如果口服避孕药期间避孕失败而怀孕或在停用避孕药不足6个月而怀孕,都不要抱侥幸心理继续妊娠,要在怀孕早期做人工流产
    用金属节育环避孕期间因用环选择不当或带环时间选择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节育环自行脱落或在宫腔内的位置改变以至带环怀孕。带环受孕后的自然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和胎儿发育异常的机会都比正常妊娠发生的机会大。因此,发现带环受孕应及早做人工流产为好。
    外用避孕药膜是一种具有强力杀灭精子的药物,使用其避孕方便可靠。但有时由于使用方法不当或错误,可能造成避孕失败。例如药膜未放入阴道深处以至溶解不全,或者放人药膜后,未能等到10分钟以上,药膜未完全溶化即性交,可能有部分精子"漏网"。考虑到药物对受精卵生长发育可能产生的影响,凡是使用外用避孕药膜后却又怀孕的,应及早进行人工流产,不要继续妊娠。

6.怀孕前忌接受X线检查

    妇女在怀孕前一段时间内不要接受X线照射。如果在怀孕前4周内接受X线照射很可能会发生问题。医用X线的照射虽然辐射量很低,但它却能杀伤人体内的生殖细胞。因此,为避免X线对下一代的影响,接受X线透视的妇女,尤其是腹部透视者,过4周后怀孕较为安全。调查表明,在1000个儿童中,发现有三色色盲的不少,他们的母亲腹部都曾接受过X线照射。因此,妇女平时应尽量减少X线的照射机会,怀孕前4周内必须禁止照射X线。

7.忌生育过早

    妇女生育过早不仅对身心健康不利,影响学习、工作和身体健康,而且还可能会有更危险的事发生。早孕会提高产妇死亡率。年龄在20~29岁的产妇死亡率为4.5%o,而年龄在20岁以下的产妇死亡率高达8.6%o。早孕妇女的婴儿死亡率也比较高。20岁以下产妇生的婴儿死亡率达109%o。
    一般女性在20岁以前虽然身体的各重要器官已逐渐发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岁以后才能完全钙化,若过早地怀孕生育,胎儿会同仍在发育的母体争夺营养,使母婴双方都不能健康生长。
    宫颈癌的发病率早婚者比晚婚者要高出3~7倍,尤其是18岁以前生育者可高出20倍,20岁以下生第一胎的,宫颈癌的发病率比25岁以上生第一胎的高7倍之多。

8.忌生育过晚

    有关怀孕的时间虽然是夫妇之间的私人问题,不过如果从家庭计划的立场来看,怀孕、分娩、生产及养儿育女等过程,对一个妇女来说,20岁到30岁之间生育是最理想的时间,而且如果是第一胎,最迟也不要超过30岁。
    近年来由于上班的女性激增,头胎生产的女性产龄有渐趋升高的现象,然而对生育来说,这不是一个可喜的现象。
    当然,即使是高龄生产,经正常分娩而生出健康宝宝的例子也很多,而且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生产时所发生的危险已经降低很多了。多数的产妇在生产结束之后也能很好地哺育婴儿。医学上把35岁以上的孕妇定义为高龄孕妇。高龄妇女妊娠,会有一系列的问题,要担一定风险,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先天痴呆儿和某些先天畸形儿的发生率较高。
    以最常见的先天愚型(伸舌样痴呆)为例,国外统计表明:35岁以下的孕妇中发生率为1/800以下,35~39岁孕妇中发生率为1/250,40~44岁孕妇中发生率为1/100,45岁以上孕妇中发生率为1/50。这是因为高龄孕妇的卵子容易发生"老化"现象。育龄妇女年龄越大,卵巢中的卵子越容易衰老;卵子在卵巢中贮存的时间越久,接受感染、放射线等有害因素的机会就越多,这些都会增加染色体突变的机会,给胎儿带来畸形变化。另外,高龄妇女妊娠期患各种合并症机会也会增加,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不仅影响胎儿体质,对母亲健康也不利。分娩时,由于高龄妇女的骨盆、韧带及会阴肌肉弹性降低,会使产程延长,难产、手术的机会增多,新生儿患合并症的机会也会增多。
    因此对宝宝及母亲而言,为了选择在最有利的条件下怀孕,母亲的年龄应在24-28岁。因为妇女到了这段年龄身体发育成熟,并正处在生育旺盛期,对妊娠、分娩期间的心理变化和精神刺激均能很好地调节与适应,各方面已具备了做母亲的条件,能胜任哺育与教育下一代的任务,其所生的小孩既健康又聪明。

9.在身体疲劳时不要怀孕

现代生活是美好的,它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与高度文明的具体显现。与之相对应,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人应该都十分优秀,它依赖于.进步的现代人用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的措施来实现。然而,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代生活通过疲劳却在悄悄地也是严重地阻碍着优生。它通过降低人类精子质量来实现。
    北欧男性科研会通过研究指出:"现代生活方式大大恶化了男子的生殖能力,与20世纪60年代时相比,男子精子的质量已大大降低。"瑞典卡洛林医院斯梯凡·阿尔维教授也指出:"男子的睾丸对外界刺激非常敏感,对劳累的反应尤其强烈。"他们进行的动物实验证明,劳累完全有可能破坏精子的功能。他们系统地比较了20世纪60年代、70年代与80年代精子功能,得出的结论是"精子质量随现代生活方式之日趋疲劳而在日趋恶化"。能引起疲劳的现代生活因素很多,比较明确的有如下14种:
    ①连续的夜班。
    ②长途旅行。
    ③常赴舞会并频下舞场。
    ④沉迷于夜生活。
    ⑤过度的体力劳动。
    ⑥剧烈的体育运动。
    ⑦远途而紧张的旅行结婚。
    ⑧操办或参加旧式婚嫁礼仪。
    ⑨摆宴席招待较多的客人。
    ⑩陪坐久久不散的宴席。
    ⑾激烈地争吵或生气。
    ⑿过于集中并持久的脑力劳动。
    ⒀久卧病床。
    ⒁频繁地性交。
    因此,要想优生,上述诸项可引致疲劳的现代生活方式要有一定节制,尤其是那些与男子密切相关的生活活动。假若你正值结婚喜日,那么应酬完所有宾客,又被闹罢了洞房,直到深夜才得安寝,或假若你们旅行结婚第一天奔波到很远处方下榻安歇,又假若你们夫妻参加新婚舞会后又去夜总会周旋了很久,那么,当日当夜,你的精子质量一定很低,此时性交并妊娠,对后代必有严重影响。

10.在蜜月旅行中受孕不利于优生

  旅行结婚虽然是一件愉快而有意义的事,但是,从优生学观点来看,如果新娘在旅途中受孕则不利于优生。原因是旅游途中生活无规律,食宿无保证,身体疲惫困倦,新婚后较频繁的性生活,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不易保持性器官的清洁卫生,易使新娘患尿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甚至女性生殖器官的感染等。如果新郎(或新娘)在旅途中大量吸烟、饮酒,与此同时女方受孕,则香烟中的尼古丁及酒中的乙醇等有害物质,可直接或间接地使发育中的精子和卵子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一系列不良因素对刚发育的胚胎刺激损害,就能造成胎儿畸形,也可导致流产、早产及死胎。所以,蜜月旅行时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若旅途中发现新娘怀孕,应及时返回家中,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11.停服避孕药后不要很快怀孕

    一般地说,若刚停用避孕药就怀孕确实不好,原因是避孕药为激素类药物,在服用期间对卵巢的分泌功能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在刚停药的几次行经中,由于卵巢分泌性激素的水平尚未恢复到正常,会使子宫内膜有些变薄,子宫内膜是妊娠后胚胎发育的温床,子宫内膜条件不好,容易导致孕卵着床不牢而流产。所以,刚停服避孕药应改用其他方法,如使用避孕套再避孕一段时间,一般以半年左右为佳。经过6个月的适应和调整,卵巢的功能和子宫内膜的周期变化都恢复正常了,这时再怀孕就可以顺利着床,并生育出身体健康的小宝宝了。

12.婚后不宜很快怀孕

    现在,我国正值生育高峰,结婚的青年很多。这些青年结婚后,不采取避孕措施就要了小孩,其实,这样做是弊大于利。有很多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是指婚后的生活不再像恋爱期间丰富多彩,充满诗情画意。特别是有些妇女一怀孕,家庭琐事多起来,生活也就由此变得平淡无味了。如果婚后不马上要小孩,可以使夫妇双方进一步增进了解,培养感情,让婚前的恋爱情感延续,这对双方感情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
    新婚夫妇虽说结婚时买了许多家具、电器、衣服等,可在经济上大都仍然很拮据,父母经济条件不好的就更困难了。加之刚成家,自我管理较差,缺这少那是家常便饭,如果没有小孩,这点事情都好对付。特别是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双方共同努力,积蓄一笔钱,对稳定家庭和小宝宝的健康成长都将有较好的保障。
    新婚夫妇,风华正茂,如果婚后马上要小孩,沉重的家庭负担会使他(她)们身心劳累,于事业无益。如果不立即要小孩,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潜心研究,努力学习,事业更会有所成就。

13.春节期间不宜怀孕

    春节一到,普天同庆,老少亲朋,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然而,这时勿忘国家大事--优生优育。科学资料告诉我们,春节期间最好不要怀孕。前卫生部部长、医学专家钱信忠在《医学百科》中说:"选择最有利于优生的时机受孕叫做'计划受孕'。"特别要注意避免一些不利因素对受孕及受精卵的影响。俗话说"酒后不入室"是有一定道理的。酒精对生殖细胞有不良作用,使受精卵质量下降,这样生下的孩子体力弱,智力低下。
    再说,精子的质与量,不仅关系到能否受孕,也影响受精卵的发育,甚至胎儿的健康成长。新春佳节之际,夫妻都忙忙碌碌,睡眠少,疲乏时多,若酒后同房,妙一旦受孕,胎儿畸形或智力低下者多。若女方也饮酒则更为可怕。法国专家报告:孕妇酗酒是胎儿先天性畸形、先天智力低下等缺陷的原因之一。专家们还发现,酗酒者比不酗酒者生出畸形儿高2倍。为此1973年"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FAS)"被正式命名,通用世界各地。1968年法国专家对母亲饮酒的127名儿童进行调查,发现这些儿童面部均有明显缺陷,并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这被称为"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这些孩子身材短小,体重不够标准,头围小、眼裂短、鼻梁低而短,内眼角有皱褶,鼻唇沟不明显,上唇狭窄、下巴偏小,上眼皮下垂、斜视,还多患先天性心脏病,并且反应迟缓,胆小怕事,呈白痴状态。触目惊心的科学调查结果提醒人们,春节期间,因饮酒频繁,切莫怀孕。

14.肺结核患者不应怀孕

    肺结核是一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对于准备怀孕和已经怀孕的人来说,是危害极大的疾病。
    首先,肺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负担,会因为营养缺乏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这对母婴双方都不利。
    另外,治疗肺结核的抗结核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等,对胎儿都有一定的影响,如产生先天性耳聋或畸形等。肺结核病人在治疗中,还要定期照X线片,妊娠期是不宜多接触X线的。所以,无论是患肺结核期间怀孕了,还是妊娠中患了肺结核,应及早做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虽然,因母亲患肺结核而使胎儿也患先天性结核的情况极少发生,但由于孕妇在患肺结核时出现发热和中毒症状,常使正常的怀孕发生流产和早产。如孕妇患的是一种粟粒性肺结核,其结核菌可透过血液进行散播传给胎儿,引起流产或死胎。
    所以,患肺结核的妇女应在治愈肺结核后,再考虑妊娠和分娩。治愈后妊娠期间一定要注意足够的营养,充分的睡眠,规律的生活,清新的环境,在医生的监护下平安度过孕产期。

15.心脏病患者不宜怀孕

    孕妇不仅负担着自身的营养供应,还负担着新生命的营养供应。此时孕妇的全身血量增加,比妊娠前增加40%~50%,在妊娠32~34周时达到高峰。每搏输出量增加20%~30%,在妊娠22~28周达到高峰。妊娠期间随着子宫增大,膈肌升高,心脏移动,增加了心脏负担。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产妇屏气用力,腹压加大及产后子宫迅速收缩,使大量血液进入血液循环,都会增加心脏负担。以上情况在健康妇女身上不成问题,但对患心脏病的妇女则非同小可,严重时可导致产妇死亡。
    但并不是所有患心脏病的妇女都不能怀孕,凡有以下情况的妇女不要怀孕:
    ①从事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稍动即感到心慌气短。在安静休息时也心慌、气短,睡觉时躺不平,必须垫高枕头或半卧位,肝脏肿大和下肢浮肿。
    ②有心力衰竭者。
    ③严重二尖瓣狭窄,经常气短、咯血。
    ④有风湿性心脏病,如关节肿痛、发热、血沉快等。
    ⑤心脏明显增大。
    ⑥同时合并有其他全身性疾病,如肾炎、肺结核等。

16.肾炎患者不要怀孕

    妇女正常妊娠,血液循环量逐渐增加,到妊娠晚期比未孕前增加30%以上。循环血量增加,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都明显增加,因而妇女妊娠后肾脏负担加重。如果孕妇过去曾患过肾炎而治疗不彻底,症状未缓解,伴有高血压和蛋白尿者,妊娠后会因为肾脏负担加重,导致肾小球病变加重,肾脏功能衰竭。慢性肾炎病人在妊娠后半期还容易并发妊娠中毒症,加重对肾脏的损害,从而影响胎盘功能而使胎儿宫内缺氧,因而婴儿很难成活。
    如果孕妇患急性肾炎(多见于妊娠早期的年轻孕妇),尽管恢复较快,其症状一般1周左右可消失,但还是可能造成自然流产和早产。如肾脏病变持续超过2周以上,则应终止妊娠,因为此时胎儿受到的危害最大。
    曾患过肾炎,若经过治疗基本痊愈,如尿化验蛋白微量或偶有肾功能恢复正常、血压正常者,在医生的指导和监护下可以妊娠。妊娠期应增加卧床时间,注意休息,饮食中要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维生素,孕期按时检查,以便医生能及时发现妊娠中毒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17.肝炎患者不宜怀孕

    肝脏是人体的重要器官之一,它除了参加体内所有物质的代谢过程,还有分泌胆汁、排泄、解毒及合成某些凝血因子等功能。患肝炎后,这些功能都受影响,如再怀孕,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加快,肝脏负担加重,将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早期妊娠时患肝炎,会加重早孕反应,影响肝内营养物质的补充而使肝炎加重。妊娠晚期如感染了急性病毒性肝炎,而发生急性重型肝炎,将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的生命。令人担心的是还容易引起妊娠中毒症。分娩时容易因凝血因子合成受到影响而出血。
    妊娠期患肝炎,在母体急剧衰弱时,应该进行人工流产术或终止妊娠。如病情较轻,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执行高蛋白质饮食疗法及卧床休息等,可以分娩。分娩时最好隔离母婴,以防孩子受传染。
    患过肝脏疾病的人,在妊娠前,或在妊娠后要告诉医生,并及时化验血液和尿,接受医生的指导。

18.糖尿病患者不宜怀孕

    糖尿病是一种代谢缺陷性疾病,是由于代谢功能紊乱而造成的。自从采用了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来,糖尿病患者的妊娠率比过去有所增多,糖尿病孕妇的死亡率已极低。但是糖尿病孕妇的胎儿死亡率仍很高。
    当孕妇生下一个"超大"的婴儿时,医生马上会想到母亲患有糖尿病。这巨大的胎儿不仅会造成孕妇分娩不顺利和难产的危险,还会因为孕妇的血糖浓度高,促使胎儿的胰岛素分泌增加,出现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容易造成胎儿畸形,并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据统计,患糖尿病的孕妇所生的胎儿畸形率比正常孕妇所生的胎儿高出3倍。
    糖尿病患者妊娠后会加重肾脏和血管病变,子宫、胎盘血流量减少,导致胎儿在子宫内发育迟缓而造成出生时低体重。
    但不是所有糖尿病患者都不能怀孕。如果患者血压正常,心、肾功能未受损害,眼底检查亦正常,患病较轻,还是可以妊娠的,但必须是在产科和内科医生共同的密切观察和治疗下继续妊娠,要积极控制患者的血糖浓度,以确保胎儿的健康和安全。

19.甲亢患者不宜怀孕

    甲状腺功能亢进是一种基础代谢紊乱造成的疾病。患者可出现心慌、心跳过速、气短、多汗、怕热、食欲亢进、神经过敏等症状。
    患甲亢的妇女常常有月经异常和无排卵,因此不易怀孕。但不是所有患甲亢的妇女都不能怀孕。一旦甲亢患者妊娠,很容易发生流产、死胎、早产现象。这些现象明显高于正常妇女。妊娠会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负担,使其甲亢症状加重,孕妇的病情恶化。
    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必须服用抗甲状腺药物,这样会抑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因而造成胎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甲低),导致小儿出生后的呆小症。如果妊娠中采用了放射性碘来治疗甲亢,则这个胎儿会因为接触过多放射线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应终止妊娠。
    如果孕妇发生了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这对胎儿的影响比患甲亢更大,会使胎儿的流产率和围生期死亡率增高。
    甲亢患者怀孕是危险的,对母婴均不利。从优生角度考虑,患甲亢时不要怀孕,待甲亢治愈,再怀孕也不迟。

20.哮喘患者不宜怀孕

    哮喘是一种常见疾病,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支气管痉挛而反复发作,又称支气管哮喘。
    哮喘对母婴的影响取决于哮喘的严重程度。长期患慢性哮喘的病人,由于心肺功能受到严重损害,是不能承受妊娠的负担的,因此不适合怀孕。
    孕妇哮喘发作时呼吸困难,严重时会引起全身性缺氧,包括胎儿的缺氧,造成胎儿发育迟缓和早产,或使胎儿及新生儿死亡。
    如果患哮喘的孕妇需要用药,那么应该注意:不宜长期服用碘化物化痰,否则会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大。皮质激素类药,如地塞米松、泼尼松,有造成胎儿畸形的可能,但一般影响不太大。在哮喘发作时根据医生的意见,参考使用药物。
    患哮喘的妇女,如果心、肺功能正常,一般情况下可以怀孕和分娩。无并发症和心、肺功能病变的,造成胎儿病变的不太多,所以不必为此终止妊娠。在分娩时,只要采取适当的手术助产,缩短产程,减轻产妇负担,就会保证分娩安全。

21.肿瘤患者不宜怀孕

    肿瘤一般分为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良性肿瘤如果不是生长在生殖系统上,一般不影响妊娠。但如果生长在生殖系统上,就要根据肿瘤的大小、位置考虑可否妊娠。
    妇科生殖系统的良性肿瘤,一般以子宫肌瘤和卵巢肿瘤(卵巢囊肿、卵巢畸胎瘤等)为多见,当这类肿瘤体积小的时候并不影响妊娠,但应在医生的监护和指导下按期进行产科检查。
    卵巢位于子宫体旁,随着妊娠时子宫增大,卵巢肿瘤也随之从盆腔上升到腹腔,由于活动空间的扩大,此时如果孕妇突然体位变化,易发生肿瘤扭转,即发生急腹症。当肿瘤较大时,易发生流产和早产,临产时还会影响正常分娩。
    子宫肌瘤由于与胎儿共同处于子宫体内,所以对胎儿的影响较大。子宫肌瘤体积较大的时候,可以使子宫腔变形,加之宫腔内压力增加,容易引起流产。子宫肌瘤的存在会造成子宫肌的收缩无力,因而出现临产时子宫收缩无力,引起大量出血。子宫肌瘤合并妊娠,使发生早产、死胎、异常胎位、难产和新生儿死亡的机会都会增加。
    恶性肿瘤可发生在身体许多部位。虽然大多数恶性肿瘤不会由母体直接转移给胎儿,但由于恶性肿瘤是严重的消耗性疾病,孕妇患有恶性肿瘤时,是无法负担整个妊娠期对胎儿的营养供应的,甚至加重患者的病情,因此,这类患者应终止妊娠。
    白血病是血液系统的肿瘤。人们关心的是孕妇患白血病是否可能通过血液循环传给胎儿。医生会告诉你:这是不会的。胎盘有一种可以抵挡这一传播的功能。如果孕妇患了急性白血病,就很容易发生流产或早产。孕妇若患慢性白血病,情况则有所不同,大部分可妊娠到足月分娩。但考虑到白血病的并发症和抗癌药物的使用,都会造成对胎儿的危害,故应该终止妊娠。
    另外,有一类肿瘤,如葡萄胎、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合并妊娠时,对胎儿有直接影响。其中绒毛膜上皮癌还可通过脐带侵犯胎儿,发生胎儿绒毛膜癌,致使胎儿死在母腹中或死于出生后不久。
    因此,恶性肿瘤患者不能怀孕。孕妇如患恶性肿瘤亦应根据情况终止妊娠。

22.性病患者不宜怀孕

    性病的传播途径是性接触,这类病对母婴都有一定危害,尤其是胎儿,因此,一定要治愈性病后再怀孕:
    (1)梅毒
    它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脐带传染给胎儿,使胎儿发生梅毒性病变,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大约有40%的先天性梅毒患儿存活下来,一直延续到成人时期。
    (2)淋病
    它是由淋病双球菌引起,女性患病后,淋病双球菌可侵犯阴道、子宫颈、子宫内膜、输卵管而引起一系列的炎症反应。有淋病性阴道炎的妇女,当分娩婴儿通过产道时会被感染,发生淋菌性眼结膜炎,称"脓漏眼",如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当,可导致失明。
    (3)尖锐湿疣
    它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多发生在大阴唇、小阴唇、肛门、会阴部,严重时,可波及阴道、宫颈、尿道等处。如果孕妇在阴道内或阴道口发生尖锐湿疣,.分娩时新生儿就可被感染,以至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能发现其阴部或肛门周围有尖锐湿疣的症状。如在孕期中发现患有尖锐湿疣,小的可以做冷冻治疗,大的可用电刀切除。
    如在妊娠前患有梅毒、淋病或尖锐湿疣应彻底治愈再妊娠。如孕期中患了这类疾病,应及时治疗。

23.癫痫患者不宜怀孕

    癫痫是一种常见疾病。其大发作时,表现出典型的癫痫性抽搐及意识丧失。小发作时,表现是短暂的手足抖动或表现为突然停止活动或讲话,呼之不应,双目凝视,醒后自己并无一点记忆。癫痫的病因是继发于脑外伤、大脑炎后遗症、脑内血管性病变或占位性病变,称继发性癫痫。另有一些患者的发病原因不明,称为原发性癫痫。对有癫痫病史的妇女来说,妊娠是个考验。孕妇在癫痫发作时,由于全身痉挛,易造成胎儿缺氧、窒息而发生流产或早产。癫痫的持续状态不会造成胎儿神经系统并发症和胎儿畸形。此外,由于治疗需要,必须持续服用抗癫痫药物,这些药物对胎儿可能造成危害。如果孕妇孕前即有癫痫史,而因为妊娠而停用或减量使用抗癫痫药物,很容易引起癫痫持续发作,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
    一般来说,继发性癫痫不会造成遗传,治愈后可以怀孕,故不必担心会影响婴儿健康。但原发性癫痫的孕妇中,一部分有明显的遗传性,其婴儿发病率高达4%,因此,原发性癫痫患者,虽然临床治愈,但仍不应怀孕,以免遗传给后人。

24.精神病患者不应怀孕

    精神病患者是不应该怀孕的。如果父母双方均患某种精神病,其子女患病率为40%。如果父母中一方患精神病,其子女患病率为20%,大大高于人群的总患病率。
    从优生、优育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不宜结婚、生育。精神病人之间的结合更让人担心,如果他们有了子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即使子女不发病,但由于患者本人没有自制能力,不能独立生活,更谈不上教育子女。
    精神病患者经过长期治疗,如果已经治愈则可以考虑结婚,但婚后最好不生育,至少在精神病完全治愈2~3年以后,已停服治疗药物的情况下再考虑生育为适宜。否则妊娠易造成精神病复发。服药期间怀孕可致使胎儿畸形,而且遗传给子女的危险陛极高。

25.其他疾病对妊娠的影响

    (1)贫血
    有些妇女平时有眩晕或站立起来时头晕:眼前发黑、头疼、呼吸困难等症状,妊娠前一定要进行血液检查。如确认患有贫血症,应先治愈贫血症再怀孕。因为妊娠本身就可以造成生理性贫血,所以会促使病情加重,影响胎儿的发育,也不利于产后恢复
    (2)膀胱炎、肾盂肾炎
    女性的尿道短,而且尿道口距离阴道和肛门很近,所以细菌很容易进入膀胱,引起膀胱炎。也有因细菌上行感染波及到肾盂,引起肾盂肾炎。妊娠期,阴道分泌物增多,就更容易复发,因此有膀胱炎的妇女,一定要彻底治愈后再妊娠。
    (3)病毒感染
    许多疾病都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的。病毒分布广泛,种类繁多,是一种强烈的生物诱变因素。体外实验及人体病毒感染后,均发现病毒能引起染色体断裂与畸变,与化学物质和放射线引起的相似。在受精前后受病毒感染,可影响精子、卵子或受精卵的染色体结构,而导致胚胎严重损害,以至死亡或畸形。有些病毒,如风疹、单纯疱疹、流感、脊髓灰质炎、水痘巨细胞病毒等,可以穿过胎盘直接进入胎体而引起胎儿身体发生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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