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孕妇要注意约束检点自己的视听言行,从而对胎儿产生良好的影响,这是我国传统的胎教方法。西汉《新书·胎教杂事》中记载的"周后妃妊成王于身"的事即是行为胎教法的最早记载。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教子》中也证实说: "古者圣王有胎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斜视,耳不妄听,声音滋味,以礼节之。"后来,随着人们胎教实践经验的进一步积累,人们对行为胎教法提出了更具体更切合实际的要求。诸如在妊娠期间,孕妇应多做有益于别人的好事,不恶言咒骂或企图伤害他人,不受惊恐,不太劳倦,不临深渊,不下陡坡等等。
现代科学认为,孕妇的知、情、意、行的每一个方面和胎儿都有着潜在的联系,孕妇的思想道德、认知水平和日常行为习惯,对胎儿后天发展也有一定影响,行为胎教法强调孕妇本人在胎教过程中的积极影响和主导作用,注意从内在的、理性的角度去把握胎教的内容。在具体运用时,首先要求孕妇对怀孕能有正确的认识,即把胎儿看作是爱的结晶,对其倾注爱心,不应用拒绝、讨厌的态度对待胎儿;其次要求孕妇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处处以身作则,用良好的思想情感影响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