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胎膜早破,孕妇应立即上医院,在严密监护下由医务人同根据不同孕周制定处理原则:
(1)胎膜早破发生在孕36周以后,因胎儿已经成熟,为预防感染,原则上应尽快终止妊娠,破膜后12─24小时仍不临产者应予以引产;
(2)胎膜早破发生在28─35孕周,随孕周的增加,出生婴儿的病死率呈显著递减趋势,故提倡采取期待疗法,延长孕龄、促进肺成熟,一旦胎肺成熟,应尽早终止妊娠;
(3)胎膜早破发生在28周前,由于胎龄过小,根据目前我国多数医疗单位的育儿水平,胎儿生存率依然很低,而且易发生难以处理的合并症,从优生角度看,应终止妊娠,不宜采取保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