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分娩及产褥期是妇女一生中一个特殊的生理阶段,在此阶段,妇女体内各系统,尤其是神经内分泌系统的改变更显著。首先,孕后期,体内雌、孕激素显著增加,皮质类固醇及甲状腺素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产后,这些激素突然迅速撤退,从而影响了大脑的正常活动。其次,产妇经过妊娠、分娩,机体疲惫,精神紧张,神经内分泌系统的功能状态不稳定。若产妇对这些变化不能适应,就有可能引起精神障碍;若孕前患有精神病,产后可引起复发或加剧。产后抑郁症就是其中较常见的产褥期精神障碍,其发生率为1‰~2‰。
1.产后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产后抑郁症可表现为以下9个方面:
①出现抑郁情绪。
②几乎对所有事物都失去兴趣。
③食欲改变明显,或大增,导致体重增加;或大减,导致体重减轻。
④睡眠不佳或严重失眠。
⑤精神焦虑不安或呆滞。
⑥感到疲劳和虚弱。
⑦不恰当的自责或有自卑感,缺乏自信心。
⑧思想不集中,综合能力差。
⑨反复出现自杀企图。
多数专家认为,上述9条症状中具备5条,且持续2周以上,或具备其中1条症状,但须每天出现,方可考虑存在产后抑郁症。
产后抑郁症常于产后6周内发病,约10%可发生于产后2~3个月内。一般本病不需用药物治疗,多于产后6个月左右症状开始逐渐改善、缓解,少数患者的症状持续时间较长,可长达1年或1年以上。绝大多数患者能完全治愈。所以,产后抑郁症的预后还是较好的。
2.产后抑郁症的发病因素
产后抑郁症的主要病因是产后神经内分泌系统的急剧变化,而精神因素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常见的高危因素有:
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糖尿病、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给产妇带来巨大精神压力。产妇担心妊娠能否继续,一旦因病需要终止妊娠时,则感到希望落空了,变得精神脆弱,思想负担沉重,甚至联系到以往做过的错事,产生罪恶感等。
②产前诊断发现异常,或有不良妊娠史者,因担心胎儿的安危,出现焦虑、压抑的情绪。
③新生儿的性别,如产下女婴后,受到丈夫、公婆等的责怪或冷遇,也会给产妇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④发生难产或胎儿窘迫,需采取助产手术时,或娩出的新生儿有窒息等现象,产妇常因心理准备不充分,突然的身体和心理应激造成心理不平衡,也可导致发病。
⑤大龄或小龄产妇也易发生。
⑥过去患过抑郁型精神病者产后复发机会大(约30%)。
3.产后抑郁症的防治
①加强不同孕期的宣传教育,进行心理疏导。孕早期,介绍有关妊娠的知识,克服早孕反应带来的不适;孕中期,对需做产前诊断及已诊断胎儿异常须终止妊娠者,应帮助其解决思想负担;孕晚期,孕妇对胎儿出生情况极为关切,对难产与阴道助产都会产生精神压力,应耐心解释,解除孕妇的顾虑及不安;产褥期,哺育婴儿过程中可能发生乳头皲裂、奶少等现象,婴儿的性别、照料婴儿的疲劳都是本病的诱因,应对产妇加以关心和帮助,尤其是家庭成员。
②加强孕妇学校建设,加强对孕产妇的宣传教育,以达到了解妊娠与分娩,能进行自我保健的目的。
③常规筛查精神疾病,注意精神健康,对孕前曾有精神障碍者,经常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
④加强围生期检查,对有合并症、并发症者,一方面进行积极防治,另一方面应恰当地进行宣传教育,以使孕妇正确认识疾病对妊娠的影响,树立妊娠的信心。
⑤有焦虑和手术产史的孕产妇应加强心理卫生保健,以消除恐惧、焦虑情绪,积极开展陪伴分娩,帮助产妇克服分娩时的恐惧心理。
⑥有产后抑郁症的高危因素者,应加强家庭探视,针对产妇内心的焦虑不安,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帮助她们消除不良刺激,使之能确立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困难的信心。
⑦一旦产后出现抑郁症时,家属应及时陪送到医院进行专科治疗,尤其是有自责倾向及有自杀企图者更应及时就诊,以免发生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