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可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1)确定胎龄
确定胎龄,对于判断胎儿是否存在宫内发育迟缓极为重要。确定胎龄首先要明确孕妇末次月经的准确时间,此外,要仔细询问孕妇早孕反应出现的时间以及胎动出现的时间。
(2)临床监测
测量宫高、腹围、体重,推测胎儿的大小。如果宫高、腹围连续3周均在第10百分位数以下,则应考虑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高、腹围、体重连续2周不增加时,也应考虑存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也可利用胎儿发育指数进行判断,胎儿发育指数=宫高(厘米)-3×(月份+1)。指数在-3和+3之间为正常,小于-3则可能存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3)B超检查
可利用B超测定胎儿双顶径,判断有无发育迟缓。胎儿双顶径3周内增加不足4毫米,或怀孕28周时小于70毫米,怀孕30周时小于75毫米,怀孕32周时小于80毫米,表明可能存在宫内发育迟缓。超声多普勒测定S/D,若数值大于3,也应考虑存在宫内发育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