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现代的生活方式、独生子女的环境,强化了少年儿童本来就具有的“自我中心”意识。为防止孩子“偷窃”坏习惯,应及早培养他们对损人利己行为的厌恶、憎恨感情。与孩子一起看戏剧、电影电视、观察社会现象时,要引发他们对坏行为的仇恶感情,体验受害人的痛苦。感情是行为的基础,良好的体验愈深刻,对自身不规范行为就愈具有自责力、控制力。

  为了处理好这个问题,首先要扭转两个错误的认识:  

  有的成人对孩子的此类行为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孩子小,不会有不良动机,没关系,甚至不闻不问,这是完全错误的。幼儿期是一个人道德品质形成的基础阶段,“苗不正,则树歪”,从小形成的品行,以后是很难纠正的。孩子开始拿别人的东西可能是一时疏忽或欲望所致,但幼小的孩子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很差的,他们很难自己意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久而久之将形成难以纠正的不良品行,那时候就悔之晚矣!

  有的成人对孩子的此类行为过于大惊小怪,骂孩子是小偷,甚至用打骂惩罚来进行所谓的纠正,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产生积极的教育效果,只能损伤幼儿的自尊心。

  多进行正面教育,如给孩子讲“拾金不昧”的故事,帮助幼儿辨别什么是对什么是不对。既坚持严格要求又要保护孩子的自尊心。无论是何种情况都要教育孩子将拿走的东西物归原主,认识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这一点应该毫不动摇的坚持,但在做法上应慎重从事,千万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如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孩子认错,不要使孩子处于羞辱的境地,应该想办法使孩子在纠正错误中获得积极的感受,引导孩子自己主动地物归原主,然后肯定他主动认错的表现。  

  幼儿园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发现了孩子的这种行为,家长不要护短,不要隐瞒,要主动向老师反映情况,争取老师的帮助。老师不要告状,不要指责,应争取家长的合作。事实证明家长与幼儿园配合教育,对纠正孩子的这种行为是十分有效的。

  大人应尊重孩子的所有权。例如:他有自己的房间,房间内让他自己珍藏他的所有物,如果要拿取他的物品,也应该征求他的同意。孩子的所有权被尊重,他才能学会尊重别人的所有权。如此,“顺手牵羊”的事也将不会发生。  

  平常带孩子上街逛百货公司或到杂货店购物要付帐时,不妨让孩子有机会体验“以钱易物”、“不是用钱买来的东西不可以拿回家”的实例。慢慢的,孩子就会了解什么是“可以拿”、什么是“不可以拿”的了。

  到了上幼儿园以后,老师可以做的有:  

  在孩子个人的学习用品上写上名字,公有物则写上幼儿园(所)的名称和编号,然后放在固定的位置。请老师对孩子们讲明“东西用完以后,要放在原来的地方”。

  帮孩子记录学习用品的使用(如:哪一天买了什么学习用品)。这种记录习惯除了帮助孩子知道且保管自己的所有物外,还可帮助他养成节俭的美德,例如:上周才买了铅笔盒,这周发现家长竟然又买个新的给他。为了孩子着想,有必要时,这一点也可以做为和父母讨论时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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